
“男子在成都地铁被诬告偷拍”一事有了最新进展。1月24日,南都记者从当事人阿风(化名)处获悉,目前他已经收到二审立案通知书,开庭时间暂时未知。
阿风被质疑鞋子安装了偷拍设备。
南都此前报道,2023年6月12日,阿风发文称,在成都地铁被两名女生质疑“鞋子安装了小型摄像头偷拍,闪烁着绿光”。地铁值班室报警后,警方检查了其鞋子,发现没有任何问题。阿风认为,对方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并没有真心道歉,他也并未和解。
8月25日,阿风在微博发文称,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已经立案。他的诉讼请求是主张对方名誉侵权,希望其公开道歉。
12月12日,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对何某某诉曾某某、罗某某、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一审宣判。经审理,对何某某要求罗某某、曾某某、成都地铁运营公司刊登道歉声明、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,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0000元的诉讼请求,法院不予支持。
12月28日,南都记者获悉,何先生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已被受理。他发文表示,“漫漫维权路,一直在路上。”他曾告诉南都记者,对于自己投入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去维权,“有动摇过,但是还能挺过去。”
今年1月22日,阿风发文称已经裸辞,并表示“还是没有处理好工作,代价有点太大了!”24日,阿风告诉南都记者,二审目前已经立案,“已收到立案通知书,还未收到法院传票,开庭时间未知”。
采写:实习生 王晗 南都见习记者 农诗祺
